非本地生申請 (2025/26學年新生)
申請程序
申請程序
遞交申請前,請參閱入宿政策、申請系統內的申請須知、個人資料收集聲明及聲明。
申請「職專畢業生留港計劃」學生
如欲了解宿位安排,可瀏覽以下網站 在港住宿 | 職業訓練局內地及國際事務 (vtc.edu.hk) 或 聯絡我們 | 職業訓練局內地及國際事務 (vtc.edu.hk) 作查詢。
申請「香港高等教育科技學院」學生
如欲了解宿位安排,可瀏覽以下網站 THEi - Technological and Higher Education Institute of Hong Kong 或 聯絡我們 - 關於我們 - THEi - Technological and Higher Education Institute of Hong Kong作查詢。
申請方式
學生類別 | 全日制 |
碩士學位、學士學位,高級文憑及 基礎課程文憑課程 | |
申請表 | 請登入MyPortal 遞交申請 (於目録欄選擇“職業訓練局學生舍堂申請) |
在確認住宿時,請根據所分配的宿位繳付全期10個月的住宿費。
注意事項
1. 申請人須提供申請表內所需的所有資料。如未能提供所需資料,該申請可能因此延誤或不予考慮。
2. 每位申請人必須以2025/26學年有效的學籍及學生證號碼提交本學年的住宿申請,否則不予考慮。
3. 每位申請人只可於網上遞交一份住宿申請。
4. 職業訓練局為有住宿需要的學生提供住宿。如申請人數超過可分配宿位,宿位的分配將以抽籤方式決定。
5. 住宿期 由 2025年9月1日 至 2026年6月30日 (共10個月)。
6. 宿生須支付全期住宿費,並且將不會因延期入宿或提早遷出舍堂而獲得退款。
7. WMG和SHAPE學生的住宿期將參照他們的課程修讀期而安排,請聯絡WMG和SHAPE辦公室以了解詳情。
8. 若申請人已知將於2025/26學年入讀新課程(例如:由 VTC DVE/DFS/HD 升上 2025/26 學年的 HD/Degree 課程),申請人只能以最新編配的學生證號碼申請宿位,否則不予考慮。
9. 在住宿期內,如宿生已完成課程(畢業),或因任何原因退學、休學、終止學業、學籍變更或已不再是本局學生,該宿位將會被終止,宿生將被要求退宿。宿生有責任通知舍堂辦事處進行退宿安排,已繳付的宿費將不予退還。
10. 舍堂辦事處對宿位的分配擁有最終決定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