非本地生申請 (2026/27學年新生)

申請程序

申請程序

遞交申請前,請參閱入宿政策、申請系統內的申請須知、個人資料收集聲明及聲明

 

申請「職專畢業生留港計劃」學生

如欲了解宿位安排,可瀏覽以下網站 在港住宿 | 職業訓練局內地及國際事務 (vtc.edu.hk)聯絡我們 | 職業訓練局內地及國際事務 (vtc.edu.hk) 作查詢。

 

申請「香港高等教育科技學院」學生

如欲了解宿位安排,可瀏覽以下網站  THEi - Technological and Higher Education Institute of Hong Kong聯絡我們 - 關於我們 - THEi - Technological and Higher Education Institute of Hong Kong作查詢。

申請方式

學生類別 全日制
碩士學位、學士學位,高級文憑及基礎課程文憑
申請表 請登入MyPortal 遞交申請 (於目錄欄選擇“職業訓練局學生舍堂申請)

在確認住宿時,請根據所分配的宿位繳付全期11個月的住宿費。

注意事項

1.  申請人須提供申請表內所需的所有資料。如未能提供所需資料,該申請可能因此延誤或不予考慮。

2.  每位申請人必須以2026/27學年有效的學籍及學生證號碼提交本學年的住宿申請,否則不予考慮。

3.  每位申請人只可於網上遞交一份住宿申請。

4.  職業訓練局為有住宿需要的學生提供住宿。如申請人數超過可分配宿位,宿位的分配將以抽籤方式決定。

5.  住宿期由2026年9月1日至2027年7月31日(共11個月)

6.  宿生須支付全期住宿費,並且將不會因延期入宿或提早遷出舍堂而獲得退款。

7.  WMG和SHAPE學生的住宿期將參照他們的課程修讀期而安排,請聯絡WMG和SHAPE辦公室以了解詳情。

8.  若申請人已知將於2026/27學年入讀新課程(例如:由 VTC DVE/DFS/HD 升上 2026/27 學年的 HD/Degree 課程),申請人只能以最新編配的學生證號碼申請宿位,否則不予考慮。

9.  在住宿期內,如宿生已完成課程(畢業),或因任何原因退學、休學、終止學業、學籍變更或已不再是本局學生,該宿位將會被終止,宿生將被要求退宿。宿生有責任通知舍堂辦事處進行退宿安排,已繳付的宿費將不予退還。

10.  舍堂辦事處對宿位的分配擁有最終決定權。